不锈钢管交货期由供应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验收。需要先交付的不锈钢管道进行批量检查和验收。每批应由相同等级,相同热量,相同规格,相同焊接工艺和相同热处理系统(加热)的钢管组成。每批钢管数量不得超过以下: a)外径不大于57mm,400; b)外径大于57mm但不大于219.1mm,200; c)超过219.1毫米,100件。 具有不令人满意的机械性能和工艺性能的不锈钢管可以进行再加热处理。再加热钢管应以新批次提交验收。重新加热只允许一次。 在包装前,应使用无油,干燥,清洁的压缩空气或其他合适的方法清洁不锈钢管。钢管的管端应用塑料盖,塑料布,麻布或其他合适的方法和材料密封。不锈钢管包装的其他规定应符合GB/T 2102的规定。不锈钢管制造厂应在每次检验后制定以下相应的质量报告,并向需方提供报告: a)钢铁冶炼方法,钢化学成分冶炼分析和成品分析报告; b)钢板或钢带的制造方法报告; c)热处理记录和分析报告; d)机械和工艺性能样品报告; e)晶间腐蚀试验报告; f)表面质量外观检查报告; g)无损检测报告; h)液压测试报告; i)指定检验项目的其他检验报告。
这些报告还应包括以下内容: ——冶炼炉号和钢管批号; ——制造商识别标志; ——订单号(合同号); ——如有必要,请检查组织的名称; ——各种测试和重新测试的结果,以及针对它的指定值